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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铬电触头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CuCr contact
(送审稿)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8)归口。
本标准由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桂林金格电工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斯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永和 陈 晓、陈乐生、贾 波、王小军、赵 俊、谢永忠、崔得峰。


铜铬电触头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弧法铜铬(40)和铜铬(45)电触头材料(以下简称触头材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与抽样方法、检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保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真空灭弧室用电弧法铜铬(40)和铜铬(45)触头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587 银基电触头基本形状、尺寸、符号及标注
JB/T 5351 真空开关管触头材料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B/T 7098 铜铬触头材料技术条件
JB/T 8443 铜铬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JB/T 8985 电触头材料金相检验方法
3 代表符号及形状、尺寸的标注
3.1 代表符号
触头材料的代表符号及标注按GB/T5587的规定执行。
3.2 形状、尺寸的标注
触头产品的形状及尺寸标注按GB/T 5587的规定执行。标注方法如图1。


4 技术要求
4.1 表面状态
4.1.1 除非需方另有要求,触头材料的工作面粗糙度Ra≤1.6μm,其余表面粗糙度Ra≤6.3μm。
4.1.2 触头材料的毛坯及经机加工后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掉块、疏松及长度大于100μm的气孔、夹杂等缺陷。触头的工作面不允许有划伤及大于或等于1mm2的点状富集铬相或富集铜相,当点状富集相小于1mm2时,共计不得超过三处,且富集相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mm;不允许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mm的富集铬相线,最多允许有1条宽度小于0.2mm的富集铬相线。触头的焊接面不允许有大于或等于2mm2的点状富集铬相或富集铜相;不允许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mm的富集铬相线,最多允许有2条宽度小于0.2mm的富集铬相线。
4.2 化学成分和物理力学性能
触头材料的化学成分和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触头材料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机械性能

产品
名称

代表
符号

化学成份 (重量 %)

物理机械性能

Cr

Cu

气体含量

密度
g/cm3

硬度HB

电导率
MS/m

含氧量

含氮量

铜铬(40)

CuCr(40)-AM

37~42

余量

0.0500

0.0040

8.00

80

20

铜铬(45)

CuCr(45)-AM

42~47

余量

0.0500

0.0040

7.96

80

18


4.3 金相组织
触头材料的金相组织各相应分布均匀。在金相试样整个磨平面上不允许有长度大于或等于100μm的气孔或夹杂物;当气孔或夹杂物长度大于或等于80μm而小于100μm时,在1cm2磨平面内不超过三处。
4.4 尺寸及其他要求
触头材料的具体尺寸和其它特殊要求及其检测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触头材料的外观质量用肉眼或放大镜(≤10倍)检测。
5.2 化学成分
触头材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按JB/T 8443的规定进行。
5.3 气体含量及物理力学性能
触头材料的气体含量、密度、硬度和电导率的检测按JB/T 5351的规定进行。
5.4 金相组织
触头材料的金相组织按JB/T 8985的规定在100倍下进行检验;金相试样整个磨平面的面积必须大于或等于沿产品直径纵截面面积的1/2。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触头产品的质量检验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成批进行,在同一批原材料和同一种工艺下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及判定
6.2.1 外观质量、尺寸和电导率每批100%检验,按件判定。
6.2.2 触头材料的密度和硬度检验,每批抽检2片,2片合格则合格,2片不合格则整批为不合格;若1片不合格再抽2片,其中再有1片或1片以上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
6.2.3 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气体含量
触头材料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气体含量检验,每批抽检1片,若合格则整批合格;若1片不合格则再抽2片,2片合格则合格,若再有1片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 标志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注明:
a)供货产品名称(或代表符号);
b) 产品标准编号;
c) 规格尺寸;
d) 数量;
e) 批号;
f) 化学成分、物理机械性能;
g) 出厂日期;
h) 制造厂名称;
i) 检验员印鉴和检验部门印鉴。
7.2 包装
触头按批密封包装,每对(片)触头分别装在塑料袋中,封口。集中装入包装箱,箱内应有防电触头碰撞和防潮措施,每箱不超过30公斤。
包装箱外应标明:
a) 制造厂名称;
b) 需方名称;
c) 触头材料名称或代表符号;
d) 毛重和净重;
e) 防潮、轻放、防震标记。
7.3 运输
触头材料在运输中应避免剧烈震动,以免造成机械损伤。
7.4 贮存
触头材料应保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55%的干燥、无腐蚀介质的仓库内,防止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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