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镍石墨电触头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AgNiC contact
(送审稿)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8)归口。
本标准由福达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希合金有限公司、佛山精密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桂林金格电工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聚星银触点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元龙、张晓辉、柏小平、吴新合、陈 晓、陈名勇、谢永忠、马大号、崔得峰、詹亚萍。
银镍石墨电触头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相烧结法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固相烧结法生产的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以下简称电触头),主要应用于低压开关、低压断路器等低压电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5586 电触头材料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GB/T 5587-2003 银基电触头基本形状、尺寸、符号及标注
JB/T 4107-1999(所有部分) 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JB/T 8753-1998 电触头材料金相图谱
JB/T 8985-1999 电触头材料金相检验方法
3 要求
3.1 尺寸及其公差
电触头尺寸规范及公差应符合GB/T 5587-2003的要求。
3.2 表面质量
3.2.1 电触头表面应无裂纹、鼓泡、分层;表面和边缘不应有大于0.10mm的凹陷和超过0.10mm高的毛刺,表面上最多允许有二处长度小于0.20mm夹杂物。
3.2.2 电触头表面不应有长度大于0.20mm的锈斑。
3.3 代表符号、化学符号、化学成分及物理与机械性能
电触头代表符号、化学符号、化学成分及物理与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代表符号、化学符号、化学成分及物理与机械性能
产品名称 |
代表符号 |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物理与机械性能 |
Ni |
C |
银 |
密度
≥
g/cm3 |
硬度(HB)≥ |
电阻率
≤
μΩ·cm |
银镍(25)石墨(2) |
AgNi(25)C(2) |
26.5±1.5 |
2.0±0.5 |
余量 |
9.10 |
60 |
3.5 |
银镍(30)石墨(3) |
AgNi(30)C(3) |
31±1 |
2.5±0.5 |
余量 |
8.90 |
60 |
3.7 |
3.4 金相组织
电触头产品的金相组织在试样磨片的整个观察面上,不允许有长度等于及大于30μm的孔隙,或100μm长的夹杂物,或200μm长的铁、镍颗粒聚集物。在任一观察视场内(100X),最多允许有三处大于或等于10μm而小于30μm的孔隙,大于或等于30μm而小于100μm的夹杂物,大于或等于100μm而小于200μm的铁、镍颗粒聚集物。当上述允许值范围内的孔隙、夹杂物、聚集物共同存在时,共计不应超过三处。缺陷的金相照片图例见JB/T 8753。
4 试验方法
4.1 尺寸及其公差
电触头产品尺寸、毛刺用读数精度0.02mm游标卡尺及读数精度0.01mm的千分尺检测,或用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或工具检测。
4.2 表面质量
4.2.1 电触头产品表面裂纹、鼓泡、分层、检查用目测,或借助于5~10倍放大镜观察。
4.2.2 电触头表面夹杂物,锈斑及棱边凹陷用目测或借助10倍工具显微镜观察。
4.3 物理力学性能
密度、硬度、电阻率测定按GB/T 5586规定进行。
4.4 化学成分
4.4.1 银成分分析参照JB/T 4107.4-1999的规定进行。
4.4.2 镍成分分析按JB/T 4107.5-1999规定进行。
4.4.3 石墨成分分析分别按JB/T 4107.7-1999规定进行。
4.5 金相组织
金相组织按JB/T 8985-1999的规定观测。
5 抽样
5.1 组批
同一批配料和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及合格判定
5.2.1 外观每批100%检测,按件判定。
5.2.2 尺寸检测按GB/T 2828.1-2003以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Ⅱ级一般检查水平进行抽样,其接收质量限为2.5。
5.2.3 密度、硬度检查按GB/T 2828以二次正常抽样方案,S-3特殊检查水平进行抽样,其接收质量限为2.5。
5.2.4 化学成分、电阻率及金相组织检查按GB/T 2828以二次正常抽样方案,S-2特殊检查水平进行抽样,其接收质量限为10。
5.2.5 化学成分分析,每个分析量应不少于5g,若抽取触头试样单个重不足5g时,则可增加抽取触头个数。
5.3 检验顺序
采用合适的检验顺序,密度、硬度、金相组织和化学成分的检测可在抽取的同一样品上进行。
6 标志、标签与包装
6.1 标志、标签
6.1.1 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产品标注,按GB/T 5587的要求进行。
6.1.2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单,并盖有检查员及质量检查部门印鉴。
6.1.3 产品合格证应标明:
a) 电触头产品名称(或代表符号)、型号或尺寸规格及批号;
b) 电触头数量(个数和或净重);
c) 产品性能及金相组织照片;
d) 使用及保管简单说明;
e) 出厂日期;
f) 制造厂名称;
g)检验员姓名或检验部门(或代号)。
6.2 包装
6.2.1 电触头产品应按同一批相同型号及规格进行包装。
6.2.2 电触头单重小于或等于1g为500个一小袋,单重大于1g而小于或等于3g为200~400个一小袋,单重大于3g而小于5g为100~150个一小袋;然后将2~5小袋封装于一个大塑料袋。袋内附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单,袋外应印有电触头名称、规格及厂名。
6.2.3 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单重5g或5g以上的,采用盒装,并应有防电触头碰磨和防潮湿措施;每盒重量不应超过2kg。盒外应标明电触头名称、规格、厂名。盒内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单。
6.2.4 用塑料袋或盒装的电触头产品发运应装于包装箱内,并用松软的材料填实;每箱重量不应超过15kg。
6.2.5 在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装箱单上应包含:
a) 袋(盒)的总数;
b) 各种型号或尺寸规格电触头的袋(盒)数;
c) 电触头净重;
d) 包装日期;
e) 包装者印鉴。
6.2.6 包装箱外应标明:
a) 制造厂名称;
b) 电触头产品名称或代表符号;
c) 毛重及净重;
d) 防潮防震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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